不应该是 opensuse.org.cn 吗?或者 suse.com.cn 也行呀?
还有这里的标题都是 opensuse 中文,那更应该是 opensuse.org.cn 了。
已被注册。
侵权。SuSE 在和它打官司。
苏女王,手下留情呀!多一个 suse 的论坛不好么??
苏女王,手下留情呀!多一个 suse 的论坛不好么??
多一个地方就会分流用户,都是 suse 用户聚在一起才好,左一个论坛右一个论坛用户去哪为算?
而且,重点不是他办了论坛,而是侵权了。
苏女王,手下留情呀!多一个 suse 的论坛不好么??
多一个地方就会分流用户,都是 suse 用户聚在一起才好,左一个论坛右一个论坛用户去哪为算?
而且,重点不是他办了论坛,而是侵权了。
嗯,侵权问题是可以商量的嘛,可以让他做一些让步呀,毕竟不喜欢 suse,谁会为他办论坛呢??不要打击人家的热情,对于好心做错事的人,我们要积极引导,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分流用户没什么吧,人家办的论坛才多少人呀,其他版本 linux 分的用户那才真叫多,要不你领咱们去 ubuntu 什么的砸场子去?? 也可以 红帽什么的。
这样 suse 就可以把所有 linux 用户接收过来了。
怎么样,这主意不错吧
苏女王,手下留情呀!多一个 suse 的论坛不好么??
多一个地方就会分流用户,都是 suse 用户聚在一起才好,左一个论坛右一个论坛用户去哪为算?
而且,重点不是他办了论坛,而是侵权了。
嗯,侵权问题是可以商量的嘛,可以让他做一些让步呀,毕竟不喜欢 suse,谁会为他办论坛呢??不要打击人家的热情,对于好心做错事的人,我们要积极引导,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分流用户没什么吧,人家办的论坛才多少人呀,其他版本 linux 分的用户那才真叫多,要不你领咱们去 ubuntu 什么的砸场子去?? 也可以:chop 红帽什么的。
这样 suse 就可以把所有 linux 用户接收过来了。
怎么样,这主意不错吧
这个,肯定是先沟通过了的。
你们看的是论坛,我们看到的是新浪微博和商店。
商店指向淘宝,用于盈利目的,但并未获得官方的商标使用权。所以侵权。从 2007 侵权到 2013, 很严重的行为了。
新浪微博非 openSUSE 内容。(你觉得这样子的论坛能去?)
而且这个域名的注册者是一个青岛的租房网站。是公司侵权行为。
所以没什么争议的,定性就是侵权。既然触犯了法律,就没有人情可讲。
女王 V587!
我是建立了 opensuse.cn 论坛 论坛是帮助 opensuse 的用户来更好的了解 opensuse 网站并没有盈利 网站的内容都是摘录的网上的内容,域名是我个人注册的, 我的域名是花钱买的,这个合法的 请问 侵了哪门子的权。再请问下谁在跟我打官司,我怎么不知道呢
marguerite 写道:
你们看的是论坛,我们看到的是新浪微博和商店。
商店指向淘宝,用于盈利目的,但并未获得官方的商标使用权。所以侵权。从 2007 侵权到 2013, 很严重的行为了。
这说的也太搞笑了,域名注册时间是什么时候,麻烦你好好查查,你怎么不说从 1897 到 2013 呢 不是更严重吗,我是不是要做几十年大牢了
好了,正主现身了,这下可以对质一下了。如果诚如你所说,我代表我个人对你表示支持。
但如果 marguerite 是对的,我觉得这个事情确实可以交给法律来裁决了。
我希望你们双方只是误会一场。
而且这个域名的注册者是一个青岛的租房网站。是公司侵权行为。
请问下和青岛的租房网站有半毛钱关系吗?看清楚了,我是个人注册的!我不过是给广大的 opensuse 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目的是让 opensuse 在国内更好的发展,因为国内实在没有一个像样的 opensuse 中文社区,至于这么小题大做么,不就是我有这么个域名么?我这域名是合理合法注册的,有法可依!
- 德国 SuSE 公司的 Legal Cirran 已经介入处理。至于找没找到您,不归我管,openSUSE 也不是我的商标。
建议您也不要一开始就存在对抗心理。因为当时 Gtalk 里面中文区这边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考虑的主要是这两点:
1.1 新浪微博你指向的那个账户实际上是在做影视内容,这违反了商标的使用范围。即使得到 SuSE 的许可,它也是要收回的。但是这个无关紧要。
1.2 淘宝商店。这个店和您本人或公司有没有关系未知,但构成了使用 SuSE 公司的商标盈利。
您当时一定是不知道我们的 trademark guideline。
en.opensuse.org/openSUSE:Trademark_guidelines
至于真正的侵权,是 Cirran 认定的。所以你未来需要跟 SuSE 解释的问题应该集中在那两个方面。我想如果您能解释明白,至少会不知者不罪。
- 域名注册时间跟我们没关系,因为你当时是扒了 opensuse.org 的整个主页,并虚构了一个 openSUSE Inc. 出来,底下是 2007 - 2012。所以是根据这里 Cirran 认定的你从那时开始侵权。
如果你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发信给他 cfarrell#suse.com
我不懂英文和老外没办法沟通,好吧,既然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都不允许,那我关了好了